内蒙古:业园区评价考核不达标将面临降级撤销
据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消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升级扩区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工业园区的升级、扩区调区和评价考核。
《办法》共分五章26条,明确了调整对象、内容和实施主体,对工业园区设立、升级为自治区级工业园区的条件提出明确要求,强化日常评价结果应用,对综合评价靠前的20个工业园区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基金)安排、升级、扩区或调区、土地供应、电力市场化改革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存在问题且限期整改未达标的,予以降级或撤销。
此举旨在加强内蒙古全区工业园区升级、扩区、评价管理,进一步促进工业园区规范健康发展,把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打造新的增长极,引导园区集中集聚集约发展,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推进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