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区石化行业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表彰和鼓励为促进石化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经自治区科技厅批准(内科发【2011】52号文),自2012年起设立“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该奖项是全区石化行业范围内唯一(最高)行业性奖励,每两年评选一次,该项评审活动得到了全区石化行业各企事业单位的积极响应和高度认可,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涉及石油和化工相关的自然科学领域,包括:油气勘探开发及开采技术、石油加工及下游产品,天然气加工及下游产品,基础化工、精细化工、煤化工和生物化工,石油和化工的机械制造及电气、自动控制技术等;已经完成的节能减排技术项目;工程建设(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应用基础研究及软件科学研究;安全、环保技术及信息、质量、标准的研究和科普图书等。
二、申报对象
1、内蒙古石化协会所属的会员单位完成的科技成果;
2、我区石油和化工行业的国有大型企业、中小型科技型企业、民营和股份制企业完成的科技成果;
3、我区石油和化工行业的科研开发和工程研究院所完成的科技成果;
4、我区石油和化工专业(学科)的综合类大专院校完成的科技成果。
三、奖种设置和奖励等级
1、技术发明奖
2、科技进步奖(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以上分别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
3、青年科技突出贡献奖(奖励45周岁以下为石油和化工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不分等级)
四、报送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件与书面材料打印相结合方式申报,严格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填写。
2、申报单位负责将书面申报书(含原始件一套、复印件三套,其中申报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不可分别装订)报送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普类项目还需要报送3套科普作品。
3、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随同书面材料一并报送或发到奖励办邮箱:nshxh.ok@163.com